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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宅基地政策变化很大,农村土地确权的开展,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,无不加剧了它的变化。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所在,宅基地的每一项变化都牵动着农民的心。很多农民都在关心一个问题,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化了,那么实际面积偏大的,多出来的部分,到底会不会拆除呢?
1991年之前就依法取得的宅基地。1991年国家正式颁布农村土地管理法,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使用做了充分的规定。一些农民在1991年之前就依法取得的宅基地,在这种情况下,实际宅基地面积超标的,是不会被拆除,是可以予以确权登记的。
依法异地建房的宅基地。在农村一些农民不属于这个村集体,却因为种种原因,依法合理地取得了本村集体的宅基地,这就是所谓的依法异地建房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的宅基地不被拆除,依法进行确权登记。
合理范围内的超占宅基地。之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相对宽松,很多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,会有超占多占的情况。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的规定是要进行拆除或者不予确权的。但是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,本着维护农民住房利益的出发点,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拆除。国家会给予一个明确的范围,超出的面积在这个范围内的,国家是予以包容的。
房屋整体都是违建的。如果予以拆除的话,整栋房屋都得拆除的。这样就损耗了人力财力,浪费了造成农村资源。这种情况下,一般会可能的不予拆除,允许农民继续居住。但是不予确权登记,以后涉及征地拆迁,也只能以未登记的土地进行处理,无法享受征地拆迁补偿。
房屋严重超标的必须予以拆除。一些农民的房屋严重大面积超标,因此而影响农村的整体规划的阻碍其他农民进行房屋建设的;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的,这种情况下必须予以拆除。
国家进行土地确权,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农民的基本权益,最大化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切身利益,而不是单纯地拆掉农民的房屋。所以在确权工作中,农民朋友最好积极配合。